目前,對食品廠廢水處理通常采用厭氧法、好氧法、厭氧-好氧法等多種處理方法,這些方法對CODcr、BOD5均有不同程度的削減,但對動植物油的處理效果不好。針對該企業生產廢水中動植物油含量高的實際情況,通過采用隔油-高效氣浮的預處理措施,將廢水中大部分動植物油去除后再進行好氧生化處理。
其廢水水質的主要特點是COD、BOD、SS和油脂含量比較高,是一種高濃度的有機廢水。
食品工業廢水的主要污染危害是使水體富營養化,引起魚類和其他水生動物死亡,促使水底積沉的有機物質在厭氧條件下分解,產生臭氣,惡化水體,污染環境。 處理該有機廢水傳統的方法就是物理沉降和生化發酵,在生化處理過程中要用到高分子絮凝劑,做污泥脫水處理。在此段處理用到的高分子絮凝劑一般為離子度和分子量都相對較高的陽離子聚丙烯酰胺產品。 食品廠專用聚丙烯酰胺用量和配比濃度為:千分之二每噸用2-3克。講這么多并不能確定每家食品廠所需要的聚丙烯酰胺都一樣,因為食品廠包含的太多了,如味精廠、啤酒廠、制糖廠、飲料廠等都屬于食品廠。所以我們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小試,來得出最適合我們的聚丙烯酰胺。并不是離子度,分子量越高就處理的越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藥劑,才是最終目的,這樣可以降低我們的成本,并且效果還是很好。
聚丙烯酰胺本身及其水解體沒有毒性,聚丙烯酰胺的毒性來自其殘留單體丙烯酰胺(AM)。丙烯酰胺為神經性致毒劑,對神經系統有損傷作用,中毒后表性出肌體無力,運動失調等癥狀。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丙烯酰胺工業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為0.5%---0.05%。聚丙烯酰胺用于工業和城市污水的凈化處理方面時,一般允許丙烯酰胺含量0.2%以下,用于直接飲用水處理時,丙烯酰胺含量需在0.05%以下。
關于聚丙烯酰胺的毒性,某些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情況就復雜得多,這是因為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引入的氨基類等基團,其毒性往往數十至數百倍地高于陰離子型和非離子型,他們的慢性毒性正進一步研究中。
事實上,關于PAM的毒性早在1965年美國道化學公司McCollister等人就曾做了一份關于AM類聚合物的毒理學研究報告,他們對老鼠和狗進行了一次口服和兩年連續口服試驗,結果表明,即使飼喂5-10%濃度的高聚物也未發現有任何影響。日本有人曾用代表性的三類PAM進行老鼠試驗,其結果(LD50(大鼠一次口服)):HPAM在5000mg/kg以上;NPAM在6000 mg/kg以上;CPAM在5800 mg/kg以上。標注:【毒性分級(LD50(大鼠一次口服)):<50mg/kg為劇毒、高毒;50-4500mg/kg為低度、中毒;>4500基本無毒】。
國際健康衛生組織1985年出生的聚丙烯酰胺標準指出:聚丙烯酰胺中殘留丙烯酰胺量控制在0.05%以下并控制用量時,處理后水中的含量將低于0.25ug/L,符合大多數國家的飲用水標準。PAM商品早已被美國環境保護局或食品、藥品管理局批準,可用于飲用水、糖汁澄清、水果、蔬菜洗滌等領域。PAM無毒,但PAM的原料單體AM則是有毒性的,尤其是對哺乳動物的神經有損害,因此,歐美國家包括我國都對食品級PAM中的殘余單體AM含量有其嚴格要求,一般要求低于0.05%,應用的最大劑量也是有限制的,但在廢水的處理、污泥脫水等領域里的應用,工作人員沒有必要擔憂PAM的毒性(殘單體)對人體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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